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宁波海事海警成功办理执法协作机制后首起无证驾驶船舶治安移送案件

  3月4日,宁波海事局依法将“华兴68”轮驾驶员无证驾驶船舶案件移送至宁波海警局,这是两家单位签订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后成功办理的首例海上治安移送案件。

  当天下午,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辖区水域巡航检查时发现一艘船舶未开启AIS,同时远程核实该轮进出港报告动态异常,形迹可疑。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轮开展拦截登轮检查,发现该船配备的七名船员全部未持有适任证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执法人员在完成证据采集后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宁波海警,交由其作出行政拘留等惩戒措施。

  宁波海事局提醒,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影响水上交通安全、造成沉船死人恶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大隐患。宁波海事海警局通过建立执法协议机制,常态化开展海上执法互助、执法资源共享、违法案件移送,共同打击海上违法行为,有效提升海事执法威慑力。


通知公告